致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

发布日期:2013-06-21 更新日期:2021-11-11来源:校学生处 浏览次数: 作者:化工系

2013届同学,你好!:

你在校就读期间,通过申请获得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。按照你及共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所签订的贷款合同,该笔贷款在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。

在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学生需要申请毕业确认。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(https://sls.cdb.com.cn),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不一致,如不一致,需更新为最新信息,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。信息更新完毕后,发起“毕业确认”申请。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。具体程序为:每年除11月外的每月10日前,学生联系县(区)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,发起提前还款申请,同时将应还款金额存入本人指定还款账户,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0日通知邮储或支付宝进行扣款,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。还款未成功的下月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。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,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。办理程序为,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(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)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(区)资助中心,由县(区)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。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11月20日(不含20日当天)之前完成,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。

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同学,要及时与贷款银行联系还本付息相关事宜。

现在,银行已建立了个人贷款信用记录系统,贷款要按时还款,否则,银行将保留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,纳入“黒名单”。银行有权按照法律程序向你及共同借款人追还贷款。同时,在银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,今后在贷款买房、买车、贷款做生意、贷款出国深造等经济活动中,都将受到银行的限制。 ;“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”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,也是做人和做事的基本原则,请务必尽早与贷款银行联系。

 

祝你一切顺利!

 淮南联合大学学生处

2013 6 18